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,各州、市、县(市)人民政府,各行政公署,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,各大专院校、人民团体,中央驻疆各单位:
2017年元旦即将来临,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6〕17号)精神,现将2017年元旦放假通知如下:
2017年1月1日(星期日,元旦)放假, 1月2日(星期一)补休,与星期六连休,共3天。
节假日期间,各地、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
2016年12月22日